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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1201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5-12-30
标题 城中村改造
内容 城中村改造回迁户房子房产证应该怎么办?
回复人 宁晋县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16-01-25
答复内容       按照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(一)登记申请书;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;(三)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;(四)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;(五)房屋已竣工的证明;(六)房屋测绘报告;(七)其他必要材料。
      第八十三条规定 在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(一)登记申请书;(二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(三)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;(四)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;(五)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;(六)其他必要材料。
      城中村房屋改造回迁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,如需帮助请详询征收单位或致电5890616(住建局房产股)。